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文件转发至各招生学院,同时转发研究生司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的答记者问。请各招生学院组织全体导师、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系列文件精神,保证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相关学科的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此次国家政策的调整,为保证各学院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特将我校2017年相关类型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招生计划分配原则等指导意见下发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各招生学院如对文件的理解存在疑问,请及时向研究生院反馈。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