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我校相关要求,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现将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环节要求
1.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未完成课程的研究生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实践环节累计不少于6个月。
2.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获批准的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实习,确定校外导师;在进入实习单位前,应按照所在专业类别或领域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与校内外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到所在学院登记备案。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进行自主实践实习,校外指导教师可由实习单位具有校外导师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4.研究生院将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实施计划进行检查。
二、工作时间要求
1.各进入实践环节的研究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上报《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计划表》(附件1)。
2.各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计划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专业硕士管理办公室、研工部各一份。
3.实践教学环节结束后,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前,须提交《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总结报告》(附件3,也可到培养工作表格下载中下载)交院系秘书存档,经研究生秘书审核、确认后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登记成绩。
三、其他
1.导师应保障研究生在实践实习阶段学习、人身安全等事宜。
2.各学院应加强对基地的管理与沟通,实践实习过程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3.研究生院、研工部及辅导员密切跟踪研究生实习全程。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