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势,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分类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和要求
1.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范围为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含新增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附件1。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意见》(附件2)进行方案修订;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按照《关于公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 [2017] 26 号)进行修订(附件9);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进行修订(附件10)。
2.以一级学科为主。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尚无一级学科的学位授权点可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学位点分布在不同培养单位的由培养单位之间协调共同制定。
3.各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跨学院的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成员为5名左右,设秘书1名),全面负责本学院修(制)订培养方案相关事宜。
4.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修订工作应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总结以往研究生培养经验,在学习和参考国内外一流学科的培养方案设置基础上进行修(制)订。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提交材料 |
参与部门 |
截止日期 |
1 |
成立工作组 |
1.各培养单位研读通知及指导意见,了解修订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布置编写工作。 2.提交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员名单 |
附件7 |
各培养单位 |
2018年9月22日 |
2 |
调研 |
各培养单位、学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标国内外一流学科和高校培养方案设置,进行广泛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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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
2018年10月15日 |
3 |
形成初稿 |
各培养单位组织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初稿,并按照课程设置编写教学大纲、明确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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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
2018年11月20日 |
4 |
初稿评审 |
各培养单位组织培养方案初稿评审,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
附件3、4、6、8 |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
2018年12月7日 |
5 |
格式审查 |
研究生院对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初审,各工作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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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2018年12月24日 |
6 |
提交二稿 |
各培养单位组织修订工作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二稿,并附修改说明 |
附件3、4 |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
2019年1月13日 |
7 |
形成终稿 |
研究生院将培养方案二稿提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形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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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
2019年3月10日 |
8 |
录入系统 |
研究生院协调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版培养方案 |
附件3、4、8 |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
2019年4月30日 |
三、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