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管理员 2018年09月19日 08:55 浏览次数: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势,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分类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和要求

1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范围为我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含新增学位授权点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附件1。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意见》(附件2)进行方案修订;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按照关于公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 [2017] 26 号)进行修订(附件9);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进行修订(附件10)。

2.以一级学科为主。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尚无一级学科的学位授权点可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学位点分布在不同培养单位的由培养单位之间协调共同制定。

3.各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负责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跨学院的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成员为5名左右,设秘书1名)全面负责本学院修(制)订培养方案相关事宜

4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修订工作应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各培养单位要全面总结以往研究生培养经验,在学习和参考国内外一流学科的培养方案设置基础上进行修(制)订。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提交材料

参与部门

截止日期

1

成立工作组

1.各培养单位研读通知及指导意见,了解修订要求和具体工作步骤,布置编写工作。

2.提交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7

各培养单位

2018年9月22日

2

调研

各培养单位、学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标国内外一流学科和高校培养方案设置,进行广泛调研。

各培养单位

2018年10月15日

3

形成初稿

各培养单位组织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初稿,并按照课程设置编写教学大纲、明确任课教师

各培养单位

2018年11月20日

4

初稿评审

各培养单位组织培养方案初稿评审,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附件3、4、6、8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7日

5

格式审查

研究生院对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初审,各工作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4日

6

提交二稿

各培养单位组织修订工作小组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二稿,并附修改说明

附件3、4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3日

7

形成终稿

研究生院将培养方案二稿提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形成终稿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0日

8

录入系统

研究生院协调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版培养方案

附件3、4、8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0日

三、条件保障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实施,经费将从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培养专项中给予支持。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9级研究生开始试行,版本为2019版。

2.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上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楼826),模板请见附件。

3. 已修订完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本硕博”连读贯通培养方案,本次需要进一步调整的可继续完善。

4.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贯彻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相关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20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电话:+86-451-55190298
  •     传真:045155191844
  •     邮编:1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