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8年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所立重点项目和2015年申请延期的一般、指导项目。
二、验收形式
结题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验收,验收情况将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定。
三、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1.格式要求:除表格本身字体外,中文用小四号宋体,1.25倍行间距;英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1.25倍行间距。
2.内容要求:
①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均需填写《结题验收书》(附件1),重点项目还需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②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③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五份,请结题人按《结题验收书》、项目验收报告(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
④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
四.报送要求:
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需学院研究生秘书(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汇总填报。
2.所有材料纸版文档于2018年11月29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主楼830室),电子版由所在学院、部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iabx@neau.edu.cn。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结题是由省学位办对负责申报项目的最后一期结题,规定不得申请延期。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结题检查或弄虚作假的,将终止该项目,取消项目主持人三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直至追回资助经费。
2.往年未能通过结题验收或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省教育厅将全部按自动撤销处理。
联系人:贾宝霞 联系电话:0451-55190767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