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为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农研字〔2018〕5号),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到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国际领先地位的学科或领域、师从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国外导师进行为期6-12个月的访学,进行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或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重点资助博士研究生和在读二年级硕博连读生,兼顾优秀硕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应已完成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访学内容应该是从事科学研究或学术交流活动,研修计划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4.外语水平要求:申请人成绩达到以下标准:托福85分、雅思6.0分、大学英语六级470分;或者通过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5.已获得国外导师正式邀请函,外方单位应是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国外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学术前沿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交流申请表》(附件1)、出国研修计划、外方院校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等经学院初审后,于2018年12月10日前提交到主楼826室。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项目可行性、访学院校层次等,对于审核通过确定资助的人员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受资助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院签订《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协议书》,专项资金的发放按学校规定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付给。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1.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资助国外访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和一次往返机票,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月,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出国交流学习资助项目。
四、派出及回国管理
1.受资助者到国际交流处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所有经费核销手续须符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
2.申请人回校后须向研究生院报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交流总结》(附件2),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受资助者须履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协议书》中学习纪律要求、达到的学业标准、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的自然保证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志远
电话:55190255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