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25年06月16日 13: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评选奖励一批我校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同时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为我校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二、评选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2.坚持服务需求。紧密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围绕国家所需、龙江所要、学校所能和未来所向,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深入探索改革研究生人才培养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分类培养模式的融通创新,培育产出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形成应用推广价值。

5.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

三、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附件5)规定的有关条件,具有原创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且实施效果显著,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性成果,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四、申报要求

1.请参照2022年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相关要求,及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2、3)。

2.所有完成人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良好,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且具有高级职称。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各学院推荐成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

4.各单位推荐成果中,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推荐数量不能超过1项。

5.同一个学院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2项,其中,作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显著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相关支撑和佐证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6.作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或其他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限1项,教育教学成果只能选择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之一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成果申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社会评价、学生评价、媒体报道、工作照片等有关素材,为申报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基础。

2.待黑龙江省教育厅启动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后,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过程要主动接受监督,拟申报成果须在所在学院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六、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

七、材料报送

(一)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附件1-1“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含附件)、及佐证材料纸介版(须合装成册)一式一份;

2.附件1-3“东北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2025)”纸质版(须学院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

3.请各学院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主楼851室,同时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hailing@neau.edu.cn。

(二)个人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通过平台报送相关材料,地址:http://neaujxcgy01.mh.chaoxing.com

2.附件1-1“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含附件)、及佐证材料纸介版(PDF格式)一式一份,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其中所有签字及盖章处须用原件扫描后插入PDF电子文档相应页。

3.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17日早8:00至8月29日15:00。

八、其他说明

为助力申报人更好完善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研究生院提供《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黑龙江省获奖成果材料汇编》(附件4)供参考。《汇编》仅作参考,实际申报不局限于获奖案例涉及内容,申报以实际研究成果内容为准。

联系人:柴老师、胡老师,55191461

附件1: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填写材料汇总

附件2: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参考)

附件3:202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参考)

附件4: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黑龙江省获奖成果材料汇编(参考)

附件5: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151号)

附件6:超星平台使用说明书(https://sharewh2.xuexi365.com/share/98307af0-02d3-4403-b9f8-ba50f266e775?t=3)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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