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关于公布2022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等三类高质量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黑教研函〔2022〕192号)立项建设的重点领域项目、特色领域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填写。各项目负责人总结填写《黑龙江省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建设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其项目报告书及佐证材料,并请于2025年3月11日中午前将审核后的报告书word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PDF版文件按照“研究生培养项目-姓名-学院”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jsyzlgl@163.com。材料纸质版同时报送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主楼851)。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项目报告书及其佐证材料并给出意见,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书中的学校公章由研究生院统一申请。)
联系人:柴玲、胡馨月,联系电话:0451-55191461。
附件1:黑龙江省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建设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2:黑龙江省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3:关于开展卓越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