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相关要求,学校开展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发布此章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2027年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
(二)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可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接收限额
(一)2027年学校拟接收推免生学科(领域)及计划见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二)各学科(领域)未完成的推免生接收计划将调整为统考招生计划。
四、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3年。
五、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成功缴费后,均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查询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和招生目录,并填报志愿。
9月21日,推免生报名功能开通。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将于10月15日结束,请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尽早完成报名。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参加复试。学校将在综合考核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材料提交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
3.本科成绩单(带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等);
5.科研创新证明;
6.重要奖项证书;
7.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
上述材料中,1、2、3、7项为必交材料,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交,考生还须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材料可在报名前提交,材料提交方式请查看学院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
1.材料审核
各招生学院科学、合理确定材料审核各项评价指标体系,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量化评分标准。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按照学院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
2.面试
面试作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原则上各招生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打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考核完成后学院将公示考生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发送待录取通知
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六)公示
各招生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7天。
(七)拟录取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等政策
(一)关于奖助学金等
学校奖助学金体系完备,具体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及评定。
(二)其他政策
同等条件下,推免生在硕博连读招生工作中优先推荐。
七、注意事项
(一)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招生学院汇报,并依照回避制度,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强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核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三)采取远程复试的学院,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尤其是防范使用AI技术作弊。
(四)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五)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推荐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毕业要求、或拟录取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其他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其他未尽事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后执行。
九、咨询及申述渠道
联系电话:0451-55190398(研招办)
十、附件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