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高等研究院2027年度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及农业新质生产力储备项目征集通知
管理员 2026年06月20日 10:3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合作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和部省战略合作协议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发展战略,立足服务龙江“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有组织人才培养、有组织科研攻关推动产业创新,深化“企业出题、学校答题、项目育人”的协同创新模式,东北农业大学现公开征集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及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同步作为黑龙江高等研究院招生专项2027年度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需求导向,问题驱动:坚持“研究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聚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关键技术瓶颈、核心工艺难题和产品升级需求,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科研“任务清单”和育人“目标清单”。

项目牵引,产教融合:将研究生培养深度融入产业发展,严格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中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开放包容,规范有序:支持企业与学校联合申报新项目,也鼓励将已有成熟的横向合作项目纳入本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要求

在黑龙江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省内重点企业,所属产业应属于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能源化工三大核心领域,优先支持《黑龙江高等研究院重点参与企业名单》内企业。

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拥有高水平研究开发队伍,上一年度有一定规模的专项经费投入研发和人才培养,社会信用良好。

具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能够为项目师生提供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能够选派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技术专家担任企业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培养和项目指导工作。

(二)导师要求

1.招收的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高校导师应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具有产学研合作的能力和经验,愿意与企业导师实施“双导师”制培养研究生。企业导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能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

2.高校导师个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鼓励“大项目”,对于到账经费超过500万元的单个项目,可按导师团队给予支持。

(三)项目要求

项目应聚焦现代农业、智能制造、能源化工重点领域,服务龙江优势特色现代化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应用实践价值,预期成果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资源要素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

项目选题应来自企业真实生产需求,具有明确的攻关目标、技术路线和考核指标,具备培养一定数量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承载能力。

合作项目经费总额不少于50万元,企业须在2027年3月31日申报截止前与学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横向合同中的学校主持人需与项目申报的导师一致。其中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可以用纵向课题申请。

项目执行周期应满足: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9年3月31日之后(即课题征集截止日期2027年3月后仍有两年以上研究时间)。

鼓励企业与学校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黑龙江)”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或近两年在安全生产(含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

不能落实本通知及黑龙江高等研究院相关政策要求的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

已获2025、2026年黑龙江高等研究院立项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项目征集(即日起至2027331日):与企业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学院审核与申报(202741日至2027410日):校企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共同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学院对申报导师的招生资格、拟申报研究生计划及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文皓

联系电话:0451-55190767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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