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4〕60号)有关规定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7年秋季学位授予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明确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就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学位申请登记
本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于9月28日前通过网络登记申请学位,填报完毕后打印学位申请确认书,交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音乐厅一楼)完成登记申请学位。
登记申请学位网址:http://cc.neau.edu.cn:8080
(二)学位申请审核
1.时间安排
毕业博士研究生携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于10月10日,到研究生院(主楼833),提出学位申请审核。毕业硕士研究生于10月10-11日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各自所在学院申请学位审核。
2.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⑴《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2份
申请学位需首先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并准确填写、签字、盖章。
⑵《授予学位信息表》1份
①申请学位需根据本人研究生类别上网填报相应《授予学位信息表》,并打印、签字。请本人务必认真在网上填写。
②外国留学生于2017年10月11-12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33)填报学位授予信息表。
※《授予学位信息表》全部数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作为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数据。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学科专业等一定要保证准确。填写完毕需打印一份,本人认真校对,准确无误后签字,所填报信息一概由本人负责。
信息填报网址:http://cc.neau.edu.cn:8080
⑶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文章
①博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发表文章正文)提交到研究生院(主楼833);若已见刊的研究生没有原件,请将文章的“检索报告”(需有图书馆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2份到研究生院(主楼833)申请博士学位。所有博士还需带“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的电子版("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只填写用以申请学位的文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②硕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提交到所在学院,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2份到所在学院申请硕士学位(1份交学位办,1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⑷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⑸学位论文需保密者,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2份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根据学校2017年第3次(3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已全面覆盖全日制研究生,并全面启用了教育部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本次秋季学位论文评审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全部采取“双盲”评审方式,启用教育部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证)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单盲”评审。
1.研究生盲评材料
⑴博士10月10日申请学位审核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33)提交盲评论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月12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33)提交盲评论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所在学院要求按时提交。各学院将相关日程安排进行单盲评审。
⑵盲评论文需纸介版1份和相应电子版,纸介版论文封皮需要有导师签字;电子版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其中pdf版本需要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论文格式务必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15最新版本)排版。
※博士提交审核时需填写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此信息将用于评审专家的选择。
2.论文盲评结果使用
学位论文盲评结果按“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办法”执行。参加盲评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会时间需待论文盲评结果返回后确定,任何单位不得提前组织。
(四)研究生答辩时间、材料准备和学位分委会举行会议安排
1.学院于10月20日将本次毕业研究生的审核通过名单、申请材料(审核表、信息表、前置学历复印件、承诺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汇总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各答辩委员会应在12月5日前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3.学院应在12月9日前举行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12月13前到各院指导并检查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学位审批材料》情况。
二、通过答辩者应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份数及要求
提交学位论文需携带《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联系书》进行,必须通过导师和学院审查。
(一)学位论文
※纸介版4份,格式满足东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提交的学位论文纸介版必须与电子版一致。
电子版命名和文件份数:
1.图书馆要求
学生本人需向校图书馆网上提交电子版(在图书馆主页上学位论文提交),按图书馆具体要求提交。
http://xwlw.lib.neau.edu.cn/
2.档案馆要求:硕或博士论文:+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例如:博士论文:赵四-冬小麦东农冬麦1号抗寒拌种剂的研制与应用。
文件:PDF版1份
3.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按照学号+姓名命名
例如:130110001赵四
文件:PDF版1份,WORD版1份
(二)博士研究生论文摘要
1.论文摘要2份。6000字左右,A3纸1张,双面印刷,对折。
2.论文的其它需要量由导师和各学院自行决定。提倡研究生把论文整理修改后投寄校刊及其他刊物公开发表。
(三)学位论文收取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5日-8日收取最终版学位论文,未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授予材料不合格,名单无法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地点: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音乐厅108室)。
三、通过答辩者需装档案袋内其他材料
文献综述(6000字)、开题报告各1份,A4纸,双面打印(需上交学院,用于存档)。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确认书,需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方可申请学位。
2.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格式和重复率等方面严格把关,检测工作必须在答辩前进行,未检测者不能参加答辩。
3.博士研究生须进行预答辩,学院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
4.缺少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需按研究生院告知步骤和要求,开具证明并到新华社迅速办理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
5.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研究生毕业答辩费,一经举报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完成期限 |
内容 |
责任者 |
9月21日前 |
写出论文初稿,向导师、指导小组和学科做论文试验总结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
研究生,导师,学科 |
9月28日前 |
研究生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确认申请学位 |
研究生 |
10月9日前 |
论文修改、排版、打印完毕 |
研究生 |
10月12日前 |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申核表》、《信息表》、学位论文修改稿和发表文章等 |
研究生 |
10月10-12日 |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用于双盲评审学位论文打印本及电子版 |
研究生 |
10月14日前 |
导师,学科分别为申请学位研究生填写推荐书 |
导师、学科 |
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议书,并提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 |
导师 |
填写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业情况 |
答辩秘书 |
10月17日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表 |
学位分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 |
确定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即《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表七 |
学位分委员会 |
向论文评阅人寄发论文和聘书(单盲评审) |
答辩秘书 |
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寄发论文和聘书 |
12月5日前 |
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
各答辩委员会 |
12月5-8日 |
研究生到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打印本及电子版 |
研究生 |
12月9日前 |
举行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
分委员会主任、学院秘书 |
12月13日前 |
研究生院到各院检查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学位审批材料》 |
请学院秘书准备完备 |
12月中旬 |
举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学位名单 |
校学位委员会主席 |
六、答辩后质量跟踪
答辩后学校将根据答辩、学位论文提交等情况,抽查学位论文继续开展答辩后盲评工作。对于答辩后盲评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对研究生指导教师启动质量跟踪。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学位办0451-55191874
联系人:曹海峰
附件:申请学位所需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