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及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14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1》)(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东农研字[2018]6号)(以下简称《遴选办法2》)(附件2)的相关要求,现对2020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术学位导师遴选资格与条件
(一)导师常规遴选
凡符合《遴选办法1》并达到《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与评估暂行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25号)(附件3)中有关导师评估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拟申报学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
(二)导师破格遴选
为激励我校青年优秀人才快速成长,促进学校导师队伍年青化,本年度继续实行导师破格遴选,遴选条件如下:
1.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2.申请破格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具有讲师或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破格遴选博士研究生导师者须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破格遴选要在远高于《遴选办法1》文件中规定的相应导师遴选条件(除第九条第三款)的基础上择优遴选。
4.申请者原则上须具有完整指导(包含协助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经历,同时有主持在研的国家基金项目。
二、艺术专业学位导师遴选
凡符合《遴选办法2》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请;艺术专业学位导师暂不开展破格遴选。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者按层次向学科所属学院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4、5、6、7)。
2.学院初评:学位授权学科所属相关学院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初评小组。初评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并将通过申请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3.材料审核: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复审初评材料。
4.学校审定: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20年6月28日前,申请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材料,确定初评结果后,全院范围公示3天;学院将初评通过者各类申请表(附件4、5、6、7)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提交材料需以压缩文件“2020导师遴选材料.学院”命名格式,以上各项具体时间由学院自主安排。
2.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 研究生院组织复审材料。
3.2020年7月1日-3日研究生院向学院反馈复审结论,向复审通过的申请者本人反馈申请材料修改建议。
4.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通过复审的申请者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2份(无需胶装装订),材料提交要求:(1)严格按照审核结果修改后装订,否则不予存档;(2)正反双面打印;(3)无需各部门审核签字,但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申报学科所属学院公章;(4)须由学院统一提交。
5.2020年7月11日-8月31日,研究生院汇总评审结果,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公示遴选结果。
五、相关要求
1.为便捷申请者提交材料,同时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本年度导师遴选只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材料,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初审安排。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认真、有序开展遴选工作。
3.申请人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谎报、虚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2年遴选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4.各学院须按要求如期提交相关材料,保证工作效率,确保遴选初评工作如期完成。
5.原则上申请者出生日期应为1964年6月30日(含)后;材料数据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范围内。
6. 2019年度已申报过遴选材料的申请者勿需提交申请表,但需在《申请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附件7)中补充填报2019年10月1日后相关成果。
7.以上所有材料的提交及领取须由学院指定专人统一负责。
附件:导师遴选相关附件
联系人:贾宝霞 电子邮箱:jiabx@neau.edu.cn
联系电话:0451-55190767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