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8年06月01日 11:15 浏览次数:

为满足艺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根据《东北农业大学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资格与条件

凡符合《遴选办法》中相关条件要求的教师,均可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请。

二、遴选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遴选导师任职资格者,由个人填写相关申请(见附件2),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原件供学院初评。

2.学院初评

导师任职资格初评小组由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初评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及初评通过申请人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3.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复审初评材料。

4.学校审定

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2018611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2)论文SSCI/SCI/EI收录引用检索报告、期刊分区证明及论文期刊影响因子证明,有以上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论文原件,无以上证明材料的须提交带论文年、卷、期及页码的期刊原件或论文复印件(经图书馆在线检索证明)。(3)项目批准书原件。(4)其它各类奖项证书原件。学院初评材料,并召开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确定初评结果。学院将初评通过申请者的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2份及以上申请材料原件交至主楼837室,并将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23)电子版压缩文件以“2018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材料.学院”命名格式发至电子邮箱:jiabx@neau.edu.cn。以上各项具体时间由学院自主安排。

2.2018612-615日,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初评材料,汇总评审结果。

四、相关要求

1.学院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有序开展遴选工作。

2. 申请人及各学院须按要求如期提交相关材料,保证工作效率,确保遴选初评工作如期完成。

3. 学院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初评程序合理、初审通过申请人材料真实完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

4.原则上导师遴选申请者出生日期应为1962630日(含)后;材料数据时间为201351日至2018430日范围内。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2.《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3.《申请东北农业大学艺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贾宝霞      联系电话:0451-55190767

研究生院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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