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组织工作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1.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翔宇
副组长:卢铁光
成 员:付 强、张 颖、邹德堂、王傲雪、李 辉、李一经、陈海涛、李翠霞、栾非时、江连洲、苏中滨、彭胜民
2.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王 江
副组长:孙树海、刘艳华
成 员:相关纪检工作人员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的5-11人组成;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成员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等3-5人组成。
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可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5-11人组成。
二、复试基本原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复试程序规范,面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保存半年以上备查。
(三)复试结果需及时向复试考生发布。
(四)公开招考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已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审核并已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初试及复试。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一)资格审查
学院应在复试前认真审核考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二)面试
1. 科研潜质考核:由考生所报考导师参考考生报名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考生科研潜质进行打分。
2. 综合素质考核:① 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该部分开合需设立合格线,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面试所需材料及使用。
(一)《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科研潜质考核表》(附件1)。
考生需提前自行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附件1,面试当天交报考学院,由学院负责组织相应报考导师进行打分。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究生院提供)。
学院面试小组认真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结合面试情况,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做出综合评价。
(三)《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研究生院提供)。
学院面试小组应对面试情况进行详实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此表,并按期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复试成绩计算
(一)科研潜质考核:满分3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
(三)复试成绩=科研潜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统一安排在3月25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
学院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13:30 |
水利楼204 |
13:00;水利楼204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3:30 |
研究生楼718 |
同时 |
农学院 |
13:30 |
农学楼212(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
13:00;农学楼212 |
农学楼619(作物遗传育种学) |
园艺学院 |
13:30 |
园艺楼316 |
13:00;园艺楼329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14:00 |
动科楼240(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13:30;动科楼227 |
动科楼302(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动科楼418(动物生产) |
动科楼406(草学) |
动物医学院 |
13:30 |
动医楼202(基础兽医学) |
13:00;动医楼203 |
动医楼211(预防兽医学) |
动物医院(兽医院)229(临床兽医学) |
另:专业博士面试按导师所在学科进行 |
工程学院 |
13:30 |
工程楼(北区)451 |
13:00;地点同 |
经济管理学院 |
13:00 |
经管学院 成栋楼710 |
同时 |
生命科学学院 |
13:30 |
实验楼610 |
同时 |
食品学院 |
14:00 |
食品楼315 |
13:30;食品楼315 |
电气与信息学院 |
13:30 |
电信学院(南区原工程中心)415 |
同时 |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计算。
(二)博士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信息公开”的原则进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所报考导师的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八、工作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考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坚决反对不正之风,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对在报名、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处理。同时,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九、相关材料上报时间
(一)学院上报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面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名单。(3月21日前)
(二)各学院按要求上报复试人员整体复试成绩排名表(附件2)同时上报所有复试情况记录表。(3月27日)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科研潜质考核表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生复试人员整体复试成绩排名表
东北农业大学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