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校历安排,我校2016年研究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0日(星期日)至8月28日(星期日),8月29日(星期一)开学。为加强研究生暑假期间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要求研究生在暑假期间与导师、辅导员之间保证联系畅通,并提示研究生注意以下事项:
1.离校时要将笔记本电脑、现金等财物带走或妥善保管,不要存放在寝室内。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的交通安全,应尽量选择火车等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外出或参加各种活动时要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随意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不要参加任何非法活动。
二、做好假期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只有应导师要求在校进行实验、调研或撰写论文的研究生才可以申请假期留校。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研究生假期留校期间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研究生的管理与教育工作,研究生辅导员要积极配合导师做好相应的管理与服务,并协助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做好研究生假期住宿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为了保证暑假住宿安全,要尽量安排留校研究生合寝住宿,提醒研究生出入宿舍要及时锁门,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遇陌生人进入宿舍楼要及时通知门卫或报告保卫处。
2.假期留校的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宿舍的作息规定进出宿舍。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能在宿舍使用明火。
3.各位导师要做好研究生假期实验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生在进行实验时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要做好危险药品的管理、使用和保存工作。各实验室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
4.假期留校研究生中途离校要向导师请假,并在宿舍楼门卫室登记。研究生向导师请假时,导师应问明去向和缘由,并做好记录。
5.各辅导员老师要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指定一名研究生负责留校同学的联络与组织工作。
三、鼓励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院要鼓励研究生在假期利用所学的知识积极参加以政策宣讲、科普宣传、科技推广、社会调查、义务服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能够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奉献。
四、研究生的假期就医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做好研究生在暑假期间就医的咨询和解答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研究生假期期间可选择在哈尔滨或家庭所在地就医,在哈尔滨就医的应在住院时携带医保卡办理相关手续;在家庭所在地就医的应将所有住院手续留存好,待开学后回校办理相关手续。
2.补充医疗保险。研究生在假期期间涉及到补充医疗报销的,请将所有就医票据留存好,待学校开学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2.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假期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与服务,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变化,做到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
3.请各学院做好假期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工作,并于7月7日前将《2016年暑假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XX学院)》(附件1)上报至研工部德育办,电子版和纸介版(加盖学院党委章)各一份。
研工部将此表汇总、备案后转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将以此表为依据办理研究生的假期住宿工作,届时研究生本人只需到所在宿舍楼的门卫室登记即可,具体登记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研究生暑假留校申请表》,做好研究生假期住宿的申请和备案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