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目前有在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二、内容与要求
1.“研究生开题情况”、“研究生盲评情况”、“考核等级”、“其他”、 “发表论文题目、期刊、年、月、卷、页(只须填写一篇)”由研究生导师所属学院统一填写。
2.发表论文须为SCI、EI论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导师或在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收录集刊”)、CSCD(核心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EI检索源期刊论文不包括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
3.论文须见刊,发表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其他要求详见《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津贴绩效考核办法》。
三、绩效考核机构
研究生院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表》,并收集论文复印件;外文论文须于复印件右上角标注相关作者所属学院及中文姓名,并于英名作者名下做下划线标注。
2. 12月9日下班前,学院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12月10-11日,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级结果并反馈回学院。
4. 12月13日,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学院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绩效考核表》纸质版1份及论文复印件交至主楼830室、电子版发至lingchai@neau.edu.cn邮箱。
联系人:柴玲 联系电话: 0451-55191751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