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工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满足《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 《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2);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
3.《事迹介绍》(附件4);
4.工作现场照片,要求jpg 格式,800 万以上像素,命名为参评者姓名.jpg。
请将材料1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和以上四份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专业硕士管理办公室(主楼826)。
电话:55190255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