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毕业研究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4〕6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明确学位授予审核审批程序,保障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本学院的学科实际,全面梳理和健全学院内部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整顿工作作风部署和要求,为践行四零服务承诺,创新服务举措,精简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学位申请工作环节,完善研究生答辩分散申请、定期授予学位的模式,提质、提效、提高师生满意度。
(一)预约登记
预约登记环节是学校初步掌握此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名单和采集研究生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和学院做好后续环节的数据预置和前期材料准备等工作。
1.预约登记时间安排
本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须于9月27日前通过网络登记预约。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确认书》,经导师签字,学位论文申请评审时上交。
预约登记网址:http://cc.neau.edu.cn:8080。
2.授予学位信息填报
①申请学位需根据本人研究生类别上网填报相应《授予学位信息表》,打印签字后于学位申请答辩审核时上交,请本人务必认真填写。
②外国留学生于9月24-26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26)填报学位授予信息表。
※《授予学位信息表》全部数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作为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数据。请研究生确保所填数据准确无误。
信息填报网址:http://cc.neau.edu.cn:8080
(二)学位论文评审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全部采取“双盲”评审方式,启用教育部论文送审平台,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单盲”评审。
学校双盲评审工作采取分散收取,多批次送审形式,最大程度放宽送审时间,把通过学校双盲评审作为申请答辩资格和必要条件。
1.申请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成,经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评审申请。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通过预答辩后进行评审。
申请者于10月9日至10月22日期间,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确认书》和学位论文提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查,研究生秘书将审查通过后整理汇总学术学位学位论文,分批次及时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双盲评审,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返回学院后下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按学院时间安排进行。研究生院将采取后盲评方式对单盲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以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2.提交要求
双盲评论文需纸介版1份和相应电子版,纸介版论文封皮需要有导师签字;以学号+姓名命名的电子版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版本,其中pdf版本需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论文格式务必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排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盲评论文格式进行审查。
※特别注意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提交盲评论文时需填写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为具体的研究领域关键词,不应为二级学科名称,此信息将用于评审专家的选择。
双盲评审周期一般为40天,评审结果未返回,不可以申请答辩申请。
3.工作要求
学位论文评审按《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办法》文件执行。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学位论文评审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关键把控点,学校将强化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使用,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单盲评审的组织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不通过者,完善学位论文重新提交送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高度重视。
(三)答辩申请条件及要求
学位答辩申请审核是依照学校文件《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东农校发〔2016〕13号)、培养计划所修学分、课程成绩和中期考核等培养各环节的相关规定,审查申请学位研究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审查研究生是否符合授予学位标准。
1.博士研究生
论文评审通过者携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于11月21日前到研究生院(主楼826)进行学位答辩申请审核。审查通过者名单由研究生院网络公布并下发学院。
2.硕士研究生
论文评审通过者于11月21日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所在学院申请学位答辩审核。审查通过者名单由学院网络公布并上报研究生院。
3.毕业研究生预答辩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完成预答辩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学科开展硕士研究生预答辩。
4.研究生答辩工作要求
为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监控,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核时,需准备科研记录本备审查。
答辩申请通过名单由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络公布确定后,方可组织答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
预答辩意见和双盲评审意见修改笔录及科研记录,研究生需于答辩现场提交答辩委员会供参考,完整修改笔录形成后需提交学院备案。学校和学院将对这一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完整的修改笔录内容包括预答辩、双盲评审和答辩的专家意见及对应答辩者的修改和说明。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预答辩、论文评审、答辩等各环节对论文的评价、指导作用。
(四)毕业研究生答辩时间、材料准备和学位委会举行会议安排
1.学院于11月26日将本次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审核通过名单、答辩申请材料(申请学位确认书、审核表、信息表、前置学历复印件、承诺书)、需内部不公开的学位论文须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情况报告及发表文章目录汇总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此次学位授予范围为12月13日前各答辩委员会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3.学院应在12月15日前召开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增设淘汰比例,并将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讨论研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保证学位论文质量,针对问题较多的学位论文进行细致的研判,形成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12月下旬召开。
(五)通过答辩者提交学位论文
2019年12月16日-18日收取最终版学位论文,未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视为申请学位授予材料不合格,名单不予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地点: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音乐厅108室)。
(六)通过答辩者需装档案袋材料
培养计划、文献综述(6000字)、开题报告各1份,学位申请审批表2份,A4纸双面打印(上交学院存档)。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大摘要2份,A3纸双面打印对折。
三、其他方面
(一)与学生工作部等部门配合做好未能毕业研究生安全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生存在各种原因未能如期毕业的不稳定因素,研究生院与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应及时互相沟通,建立联络机制,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保证安全稳定。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监控
完成学位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途径,是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研究生院依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东北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东农校发〔2017〕5号)、《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试行)》(东农校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盲评、查重和规范科研记录等多环节监督学术不端行为,协同各学院、学科进一步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
(三)答辩后质量跟踪
答辩后学校将根据答辩、学位论文提交等情况,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后的抽检工作。对于答辩后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校将对研究生导师启动质量跟踪,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做出相应的处理。研究生院还将对以录用通知导师承诺方式毕业的研究生资格进行复查。
四、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为:
0451-55191874(研究生院)
0451-55191008(学校纪委)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确认书,需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方可申请答辩审核。
2.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格式和重复率等方面严格把关,检测工作必须在答辩前进行,未检测者不能参加答辩。
3.缺少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需按研究生院告知步骤和要求,开具证明并到新华社迅速办理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取得照片和电子光盘的研究生请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37室)。
4.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研究生毕业答辩费,一经举报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研究生毕业答辩费到财务核销前需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6.各学院组织的单盲评审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请见各学院公告。
7.此次2019届毕业研究生QQ群已建立,群号为869529790,未加入的研究生请联系班长邀请加入,以方便及时沟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学位办0451-55191874
联系人:曹海峰王江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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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