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批)
管理员 2020年05月29日 21:12 浏览次数:

为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东农研字[2018]17号)和《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东农研字[2017]3)文件要求,现开展博士研究生第三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分批开展、保障重点;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申请-考核”制招生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满足导师科研工作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依法依规查处考试招生中的相关问题,负责领导和监督全校“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

1.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2.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制定及上报。学院应在申请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各学科招生计划、考核内容及要求、坚持信息公示、公布申诉渠道等信息。

3.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工作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评阅以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上报。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或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等3-5人组成。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纪律培训以及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

5.负责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工作。

(四)成立专家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原则上应为5位以上且须包括被申请导师在内。负责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对考生的复试;

2.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3.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五)成立网络技术保障小组,指派专人负责网络技术的维护和相关培训工作,制定由于硬件、软件或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连线卡顿、掉线等情况的应急预案。

(六)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负责学院环境消杀、防疫物资的准备、测温、扫码、登记以及制定防疫预案等工作。

(七)成立舆情管控组,密切注意舆情动向、及时排查消除有害负面舆情。

三、招生学科

可招生学科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三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生目录)。

四、招生计划

我校博士研究生第三批招生计划共48个,分别为:

(一)奖励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导师个人奖励计划6个。

(二)推免生优惠政策计划

享受当年推免生优惠政策计划2个。

(三)硕博连读计划

硕博连读计划1个。

(四)普通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18个。

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兽医博士)18个。

(五)专项计划

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个(兽医博士)。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我校与中国农科院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本着“突出创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兽医学学科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并被录取的考生实施双重管理,双重学籍,纳入双方管理系统,拥有双方学生证,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原则上在我校完成。其他有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管理、毕业、答辩、学位授予、知识产权等事宜可向我校动物医学学院咨询。

五、考生类别及报考条件

(一)考生类别

1.硕博连读考生

该类别申请者须为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允许跨学科申请。申请者须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且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应往届毕业生

该类别申请者须为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9月1日前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该类别原则上接受本学科或相关、相近学科毕业生的申请。

(二)报考条件

所有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2.申请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的,须为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能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应与其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满足招生学科对科研成果的相关要求。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在入学时应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仅接受本学科或者相关、相近学科毕业生的申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在申请领域有特殊的学术专长或潜力。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满足以下1项: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应届硕士毕业生英语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及以上(等级制不低于B级);

(3)雅思成绩达到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170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5)不符合(1)至(4)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学院复试考核中的外语能力考核,否则不予录取。

7.报考兽医专业博士除满足以上1至5项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硕士学位要求:兽医学学术学位或兽医专业硕士学位。

(2)若硕士学位不满足(1)中要求,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且目前从事兽医等相关行业工作。

(3)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4)申请者英语水平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参加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具体包括:托福TOFEL(65分)、雅思IELTS(5分)、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旧850分,新170分)、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425或CET-6:425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55分)。

②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及以上(需提供海外留学证明)。

8.报考联合培养计划的考生须满足7中条件。

六、招生导师

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名单见招生目录(附件1)。

七、申请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网上报名(2020年5月30日0:00—2020年6月5日0:00)

1.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主页-博士网报)

2.填报报考类别:“申请考核”。

3.填报报考导师:考生需在第3步填报个人报考信息页面,在“备用信息1”栏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仅填导师姓名,如“张**”),此栏仅可填报一名导师,不填或多填导师姓名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

4.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需网上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回。

5.网报信息简表打印:网报结束后需按要求打印《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6.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应届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

(3)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

(5)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附件2);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毕业生必填);

(8)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

(9)考生可提供的其他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1.资格审核

审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2.考生提交材料

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申请者均应在规定时间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由学院自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1)考生提供在网报期间递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对应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复印件交由学院审核并留存,不再返还给考生,敬请谅解。

(2)各学院审核申请材料时,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4)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留学院存档备查。

(三)复试考核

考生进行资格及材料审核后,所有合格考生均应参加由各学院实施组织的复试考核。具体复试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

1.复试考核形式及考生准备

(1)复试考核形式

我校2020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形式。复试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

(2)考生准备

①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②良好的网络环境。

③ “三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第三机位”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三机位”同时加入腾讯会议,显示完整的考生复试环境。

④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

⑤必要文具。

2.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考核部分由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方式请详见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1)专业基础知识(权重50%)

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2)科研创新能力(权重30%)

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培养潜质情况。

(3)外语能力(权重10%)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掌握及使用能力。

(4)思想品德考核(权重5%)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权重5%)

考察申请者前置学历、专业背景语言表达、沟通理解、社交礼仪以及心理状况等。

生命学院和食品学院涉及不同学科竞争使用一个招生计划的情况。提醒相关考生一定认真阅读招生学院的考核实施细则。

3.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自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4.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五部分成绩按各项权重加和,满分一百分,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学院须在复试考核结束后,结合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将所有申请者的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示考核成绩。同时,按学校要求将复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四)体检

体检工作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招生类别分别对申请者复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导师录取顺序及招生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个录取顺序内导师排名不分先后。其中获得奖励计划的导师按照奖励计划数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复试考核成绩进行单独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参与该导师在其他相应录取顺序中的招生。兽医专业学位博士的录取原则请详见动物医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二)录取顺序

1.考生顺序

报考同一导师,或同一录取顺序导师的考生,根据导师招生限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导师顺序

报考不同顺序导师的考生,按照导师录取顺序进行录取。即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三顺序。

九、学费及学制

学费每生10000元/年,学制3年。

十、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13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发放标准:每生3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

1.新生:不低于12000元/人·第一学年。

2.二、三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20%),奖励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40%),奖励10000元。

(四)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助学金

发放范围: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二、三年级未获得学业奖学金(40%),奖励5000元。

(五)东北农业大学“三助”津贴

(六)社会奖学金

(七)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奖助贷政策具体以我校学工处研工部文件执行。

十一、信息公示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申请考核工作中所使用的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保密事项管理。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

(二)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申请考核的人员,须依规进行回避。

(三)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我校在录取库上报同时将违规记录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

(五)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及职业道德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免除其成员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选聘为招生领导小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对出现问题的学院,将视其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

(六)对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博士招生学院有权在本简章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实际情况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的实施细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建议考生结合自身的科研基础、科研方向、科研规划以及综合能力等方面,在报考前与报考导师充分沟通了解,以便选择适合的导师,避免盲目报考。

(三)对于导师个人或学科招生计划完成不好的情况,研究生院将及时收回计划并进行调整,确保计划使用的有效性。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451-55190398

十五、附件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三批)》

附件2:《专家推荐信》

附件3:《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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