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5年07月14日 16:5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年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26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与条件

凡符合《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26号),并达到《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与评估暂行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4]25号)中有关研究生导师评估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拟申报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遴选程序

1.申请:申请遴选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者,由个人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及《申请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并向相关学院提交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科研项目批准书和经费证明、成果及论文检索材料原件。

2.初评: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初评小组由学位授权学科所属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初评小组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及初评通过申请人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审核: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通过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4.审定: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审定。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工作。

2. 各学院严格按遴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工作。

3.申报材料中数据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7月15日-17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2015年7月18日-22日,学院初评材料,并召开学位分委员会确定初评结果。

3.2015年7月23日,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申请人材料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

学院将初评通过申请人的《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见附件3、4)纸质版2份及学历和学位证、科研项目批准书和经费证明、成果及论文检索材料原件交至主楼833室,并将《申请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6)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明强联系电话:0451-55190298电子邮箱:mqli@neau.edu.cn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办法(试行)》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与评估暂行办法(试行)》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附件5、申请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

附件6、申请东北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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