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管理员 2015年11月02日 15:4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的精神,为了明确和落实案例教学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工作,学校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本次学校计划立项建设5-10个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通过案例建设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此为契机带动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申报范围

1.教学案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我校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课程,凡承担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人(申报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与相关行业实际部门有着密切联系,申报团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鼓励行业专家参加申报团队。

三、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1.教学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案例应结合教学与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成果应该能够在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2.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案例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3.教师要将编写教学案例与基于案例的科学研究相结合,在编写过程中,注重理论与我国国情和社会实际相结合,开发和形成一批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四、建设程序

1.申报和立项

本次申报原则上每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限报1-2项。鼓励在学院的统筹安排下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建设课程教学案例库,课程教学案例库可按一项申报。各学院统筹规划各自案例建设项目,确定申报的案例项目,组织教师申报。申报立项的案例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公布立项结果。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0.5-2万,经费开支范围依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编写和验收

项目立项后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获得立项的申报项目负责人自立项之日起,根据主讲课程的内容,从本行业实践中选择和收集相关案例。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程教学案例汇编、课件制作、课程调研培训、教学资料收集整理等。

研究生院将对本次立项建设的教学案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建设周期结束后,研究生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同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学习交流案例建设成果,并集结成册,在相关专业推广共享,逐步推进学校案例库建设,实现案例资源的有效共享。课程建设期间,对于建设不力、出现教学质量下降或教学事故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可申请延期半年考核或验收,并会暂停后期资助。修改后仍未通过,则后期资助取消。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案例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给予配套支持,可积极探索建设案例库。各单位可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案例编写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申报时间

1120日前各学院将《东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交至主楼841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12月初公布立项结果。

                                                  研究生院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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