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近期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各学院辅导员要认真组织有关研究生开展此项工作,相关研究生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回执》,研究生辅导员要仔细核对研究生所填的信息的准确性,收齐后在5月1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至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主楼826),学校审核加盖公章后,将及时回发至研究生手中。
需要办理省外生源地贷款(需要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学院收齐省外生源地贷款等材料,一并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