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5年09月21日 08:17 浏览次数: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定2015年12月中上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为保证我校2015年秋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申请学位登记及学位资格审查

1.申请学位登记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和硕士)务必在9月24-25日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登记申请学位,登记信息包括研究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9月29日前学院将本学院本次申请学位登记信息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需携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于10月9、10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室)提出学位审核申请。研究生院组织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公示。

(二)本次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携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于10月9、10日到所在学院申请学位审核。学院组织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公示。各学院于10月20日将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材料(审核申请表、信息表、前置学历复印件、承诺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汇总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申请学位所需准备审核材料

1.《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2份

说明:申请学位需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并准确填写、签字、盖章。研究生院培养办(主楼837室)成绩审核、财务处审核(2015年10月9日-10日)。

2.《授予学位信息表》1份

说明:《授予学位信息表》填报网络学位申请系统(2015年10月8日开通)网络入口:http://cc.neau.edu.cn。申请学位需根据本人研究生类别上网填报相应《信息表》,并打印、签字。请务必由本人认真在网上填写,《授予学位信息表》全部数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并作为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数据。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学科专业等一定要保证准确。填写完毕需打印一份,本人认真校对,准确无误后签字,所填报信息一概由本人负责。

外国留学生于2015年10月9、10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室)填报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

3.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文章

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达到《东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①硕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提交到所在学院,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 2份到所在学院申请硕士学位(1份交学位办,1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②博士:已见刊的研究生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发表文章正文)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若已见刊的研究生没有原件,请将文章的“检索报告”(需有图书馆盖章)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以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带“录用通知”和“以论文录用通知资格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承诺书”2份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请博士学位(1份交学位办,1份交所在学院留存)。

4.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份

5.打印论文1份及电子版。网上盲评系统平台提交的论文电子版需将导师和学生姓名隐去(网上盲评系统平台提交的论文电子版内容需与申请学位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6.研究生公开发表文章目录电子版

7.学位论文保密者,需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认定审批表》2份

三、盲评论文提交

本次申请学位的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于10月13、14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841室)提交论文纸介版1份和相应电子版,用于论文盲评前审查。导师和学生姓名隐去的电子版需通过网络评审系统提交,系统网址http://cc.neau.edu.cn。(2015年10月8日开通)

四、通过答辩者应交学位论文、论文摘要份数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办3份及电子版(主楼841),学生本人送校图书馆1份。

定稿学位论文务必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排版。

(二)博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学位办3份及电子版,学生本人送校图书馆1份。排版格式同硕士研究生。

论文摘要2份。6000字左右, A3纸1张,双面印刷,对折,其它排版要求同硕士研究生。

论文的其它需要量由导师和各学院自行决定。提倡研究生把论文整理修改后投寄校刊及其他刊物公开发表。

五、通过答辩者需装档案袋内其他材料

文献综述(6000字)、课题报告各1份,A4纸,双面打印。

六、几点说明

1.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需毕业研究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办理。

2.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对其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格式和重复率严格把关负责,研究生院学位办盲评前将对学位论文进行查重。

3.博士研究生须进行预答辩。

4.涉及进行单盲评审的博士研究生需按学院要求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附表: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完成期限

内容

责任者

9月23日前

写出论文初稿,向导师、指导小组和学科做论文试验总结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研究生,导师,学科

9月24-25日

研究生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登记申请学位

研究生

10月9-10日

研究生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表》、学位论文修改稿和发表文章等

研究生

10月12日前

论文修改、排版、打印完毕

研究生

10月13日-14日

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打印本及在网上盲评系统平台提交电子版

按学院要求提交单盲评审学位论文

研究生

10月16日前

导师、学科为申请学位研究生填写推荐书

导师、学科

导师填写论文学术评议书,并提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

导师

填写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业情况

答辩秘书

10月20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表

学位分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

确定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即《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表七

学位分委员会

向论文评阅人寄发论文和聘书(单盲评审)

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寄发论文和聘书

答辩秘书

12月6日前

完成博士和硕士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各答辩委员会

12月10日前

举行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分委员会主任、学院秘书

12月11日前

研究生院到各院检查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学位审批材料》

请学院秘书准备完备

12月15日前后

举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授予学位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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